• 加盟细则

    为使贵店成功开创菱光品牌特许加盟业务,在贵店开业之初及创业后提供全方位的零售专业管理指导及培训和支援。

    1. 为保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除南通地区外,原则上每地区或市县、镇、商场只设一个加盟商;
    2. 零售店的选址是经营成败的关键一环,公司可派专业之精英协助执行,以落实选址工作;
    3. 特许加盟权总公司以一年至三年期限授予加盟代理商在指定区域使用,即独家代理人,完全占有该范围内市场;
    4. 作为品牌代理店的一员,贵店的内部布置与陈列,应依据菱光品牌形象标准设立装修,以保证品牌的统一性,增强顾客信心,装修由菱光指定装修公司执行;
    5. 在开业之初,菱光负责配售贵店所需的产品,以适应该地区,做到产品适销对路,并满足贵店提出的合理要求;
    6. 在开业之际,贵店所需要的经营培训,公司会指定专职人员协助该店进行产品推广宣传,并对日常管理提出具体意见,以修正该店的全面经营管理;
    7. 为了令贵店能顺利掌握菱光品牌独特的鞋业零售服务管理,便于公司对该店提高管理支援,因此,需贵店及时向公司汇报贵店在日常经营中所遇之问题,以便即使协商解决;
    8. 贵店开设后,总部会根据各店销售不定期派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巡视,以提供贵店运营管理,人事指导,柜厨摆设,店铺运作,零售等专业顾问服务。
    9. 其他自然人或现有加盟商不得在授权地之外销售菱光产品,并仿冒本产品,以保证特许专营的严肃性和经销商利益;
    10. 凡属菱光之专营店应严守市场统一销售价格,不得随意擅自提价或降价,以保证菱光品牌的商业信誉,但季末的统一促销除外;
    11. 凡有意向加盟菱光品牌连锁行列,均需根据各地区差异向总公司交纳5-10万货品押金及装潢押金(押金无息,货品押金合同终止退还;装潢押金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分三年返还);
    12. 作为地区零售经销商,在获取加盟菱光品牌特许权后,在合同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发展零售业务,需按菱光品牌专营零售商标准进行选择,按公司指定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有违反按所签合同内容进行裁定

    上述细节仅供参考,双方的一切合作基础以签定菱光加盟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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